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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案例》劳动仲裁应该怎么做呢?

律法网     发布日期:2022-09-28 15:08:07

关联标签: 劳动法 工伤 人身损害赔偿    

劳动仲裁我们经常都有听说,但是真的遇到的时候,却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该怎么办的前提下,去仲裁,很有可能争取不到自己的报酬,还有可能少争取很多。那么劳动仲裁应该怎么做呢?咱们一起来看看案例吧。
 
《劳动仲裁案例》劳动仲裁应该怎么做呢?
 
案件情况如下:
当事人在公司从事婚礼顾问的工作,在开完早会会公司的时候,从摩托车掉下来,受伤了,入院诊断为:1、左侧额脑挫裂伤;2、蛛网膜下腔出血;3、右枕骨骨折累及乳突。住院治疗24天,于2017年10月23日出院。最终伤残坚定为8级;被申请人在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已由申请人全部付清,被申请人住院期间由其家人护理,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约定住院护理费标准。期间,申请人未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
 
法院认为:
本院认为,达州市通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通区劳人仲案[2020]174号仲裁裁决书所认定的事实,被申请人廖芸无异议,申请人达州市通川区喜洋洋特色喜庆用品专营店虽然对《仲裁裁决书》援引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有异议,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因此,对仲裁裁决书所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裁判结果
 
驳回达州市通川区喜洋洋特色喜庆用品专营店的申请。
申请费400元,由申请人达州市通川区喜洋洋特色喜庆用品专营店负担。
 
所以大家在遇到劳动仲裁案件时,一定要及时的找到相关证据,才能争取到最有利的证据。